星國女網友要來臺同居? 他交出2張金融卡慘淪人頭帳戶

刑事局提醒網路交友要謹慎。(警方提供)

刑事局提醒,詐騙集團爲騙取人頭帳戶,會以愛情詐騙爲餌,假冒金融專員騙帳戶。圖爲警方2020年破獲詐團查扣的金融帳戶等證物。(本報資料照片)

刑事局表示,爲詐騙「人頭帳戶」,詐欺集團又有新劇本,會以愛情詐騙切入,在網路扮演香港、新加坡華僑女子,謊稱要搬到臺灣與被害人一起交往生活,需要先在臺灣租屋,房租匯款要被害人幫忙提供金融帳戶,要求被害人把提款卡寄出給假的銀行專員並告知密碼,才能開通「海外匯款」,被害人照做後即淪爲人頭帳戶。上月彰化陳姓男子在臉書認識自稱來自新加坡的女子,對方就以交往爲由,要在臺灣租屋,騙走他2個金融帳戶。

刑事局指出,8月中旬彰化陳姓男子在臉書認識自稱叫麗華的新加坡女網友,2人相談甚歡,麗華表示爲與陳男交往一起生活,有意移居臺灣,2人商量由陳男先租房子並裝潢好,麗華再從新加坡來臺相聚。

租房及裝潢費用,麗華說她會先匯10萬元新加坡幣給陳男,但因爲陳的帳戶沒有開通外匯實名制無法海外匯款。她要陳男加「金管會王專員」的LINE,請王專員協助,陳男和王專員加LINE後,王專員叫陳男把提款卡2張寄給他並告知密碼,處理好後提款卡再寄還給他,陳男照做後提款卡沒有寄回來,反而被通知變成人頭帳戶。

同樣地,8月上旬也有名臺中蔡姓男子在網路認識自稱叫靜欣的香港女子並加LINE,靜欣說她下個月會來臺灣開分公司,屆時他們就可以見面,並以「家裡催婚比較急」、「我想找一個心靈的依靠以後的路一起走」等語引誘,承諾以後要跟蔡男交往,蔡男因此墜入情網。

對方開口請蔡男先幫她在臺灣租房,並表示會先匯5萬元港幣房租給蔡男,只是外幣匯款問題要加「外匯局張專員」的LINE請他協助處理,蔡男和張專員加LINE後,張專員同樣叫陳男寄出提款卡4張並告知密碼,蔡男於是也被利用變成人頭帳戶。

刑事局指出,爲詐騙人頭帳戶,詐騙集團又有新劇本,先在網路上扮演香港、新加坡外地華僑女子,謊稱要搬到臺灣與被害人一起交往生活,需要在臺租屋,房租匯款要被害人幫忙提供金融帳戶,要求被害人把提款卡寄出給銀行專員並告知密碼,被害人照做後即淪爲人頭帳戶。

刑事局提醒,不論用任何話術包裝,「交出金融卡」及「告知密碼」就是詐騙關鍵字,是詐騙集團獲取「人頭帳戶」的必要條件,爲要騙取你的帳戶做爲詐騙取財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