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引反彈 監察院促請縣府檢討改善

新竹縣政府原擬於湖口鄉波羅村建置「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引發諸多爭議,監察院今促請新竹縣府檢討改善。圖爲縣府舉辦興建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說明會,會場掛滿抗議布條和看板。(本報資料照/羅浚濱攝)

新竹縣政府原擬於湖口鄉波羅村建置「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引發諸多爭議,民衆成立自救會強力抗爭。監察院今指出,新竹縣轄內公墓需求明顯降低且逐年下降,現有公墓計129處,縣府均未針對需求與使用方式進行檢討,促請檢討改善。

監委陳景峻、郭文東指出,新竹縣長楊文科2019年間提出建置「新竹縣立生命紀念園區」,經該府評估7處預選基地,最後選定「湖口大圓山陣地周邊地區」,同時報經行政院覈准無償撥用10筆國有土地,面積約13.62公頃,但因當地民衆強烈反對,終止興建實質規畫委託案,原先已撥用取得的國有地,依規申辦廢止撥用,改請各鄉鎮市公所檢討評估設置殯葬設施需求。

監委認爲,內政部2021年、2022年針對新竹縣政府殯葬管理業務評量時,已建議該府積極推動該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立法,檢視鄉鎮市公所相關殯葬設施收費規定是否符合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儘速完成盤點、統整各縣市殯葬設施需求,擬定相應推動計劃,逐步提升整體殯葬設施服務量能,新竹縣府應積極辦理。

監委指出,雲林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每座火化爐平均火化大體數均高出新竹縣甚多,但新竹縣火化設施相較於其他縣市,量能上有否差異與值得參採之處,應該究明,若火化設施已故障或無法改善與提升效能,應採原址辦理更新或拆除重建的方式加以充實及改善。

監委表示,新竹縣轄內公墓需求明顯降低且逐年下降,均未針對需求與使用方式進行檢討,應檢視各公墓使用情形,積極輔導公所設定目標逐年推動辦理禁葬,鼓勵起掘遷葬,另規畫興建納骨設施或設置環保自然葬區,活化公墓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