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共享機車 縣市公告試辦

共享機車已成民衆代步新選擇,新竹市政府近日公告共享機車試辦計劃,新竹縣政府也同步公告,縣、市各訂定上限500輛,歡迎業者申請,目標是未來可在大新竹地區互通、借還。竹市民代建議市府做好停車收費等配套規畫,避免衍生違停亂象。

市府交通處指出,竹市道路容量不足、車流量大易塞車,近年屢接獲市民反映盼引進共享機車服務,市長高虹安要求儘速推動試辦計劃,成爲公共運輸接駁最後一哩路。

據瞭解,國內三家知名共享機車業者WEMO、iRent及GoShare過去都曾向竹市府洽談。交通處指出,基於各方面考量,業者未投入,目前時空背景改變,市府採開放態度,歡迎業者來共商推動計劃。

竹市府本月公告共享機車試辦計劃,規定試辦總數量上限500輛,營運以1年爲期得申請展延;竹縣府交旅處也同步公告試辦共享機車計劃,上限相同,試辦區域爲竹北市、竹東鎮、寶山鄉,若業者申請進駐新竹縣市,租借可互通。

議員施乃如表示,希望共享機車成爲民衆接駁代步選擇,提醒市府做好配套;議員劉崇顯建議,同步擴大試辦機車格停車收費,才能讓共享機車有合法車格停,另希望市府建置電動機車專用車格,不僅讓共享機車停放,也可鼓勵民衆換車減少空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