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2天「陪產檢假及陪產假」 勞部估11.9萬人受惠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把孕婦配偶的「陪產假」與「陪產檢假」合併計算爲「陪產檢及陪產假」。(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團今天發起甲級動員,未協商直接表決通過了民進黨團的修正動議,最後通過的「性別工作平等法」,把孕婦配偶的「陪產假」與「陪產檢假」合併計算爲「陪產檢及陪產假」,總共可請7天,其中5天薪資由僱主支付,另2天薪資則比照新增的2天「產檢假」由政府提供補助,婦團聲明指出「遺憾七天有薪生產準備假法案未過」。
據勞動部評估,有薪產檢假增加2天部分,預估有10.2萬人受惠、每年約得多編列2.4億元預算;至於「陪產檢及陪產假」則新增2天,更名爲「陪產假及陪產檢假」推估受私人僱用男性有11.9萬人受惠、3.8億元。
在副院長蔡其昌敲槌後,立法院28日院會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姚志平攝)
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有薪產檢假新增2天的公務預算部分,明年2.4億元預算已經編列;但至於「陪產檢及陪產假」因爲今天三讀通過,尚未來得及編列明年的預算,希望爭取在第二預備金動用。
婦女新知等婦團表示,這次修法雖不能說「完全」沒有進展,但進展可說微乎其微,孕婦配偶雖然多兩天有薪假,但由於陪產假與陪產檢假合併計算,孕婦配偶若想陪產,就不能完整參加產檢,若想完整參加產檢,就不能陪產,或必須動用其他假別。相較而言,孕婦享有7天產檢假、8周產假,雙方落差極大,再次確認制度設計上明確的性別分工:懷孕生產主要是女人的事,男性參與有限「是正常的」,若有個別男性或孕婦配偶想完整參與,就要付出其他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