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陳啓昱罪證恐湮滅 還能亡羊補牢?
臺鹽前董事長陳啓昱。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臺鹽公司前董座陳啓昱被通緝卻在國內行蹤自如,昨天自行投案,讓院檢臉上無光。更重要的是,檢調懷疑他涉及臺綠光電弊案不法金額高達十多億元,卻有一個月「自由身」,足將關鍵金流、人物跡證處理殆盡,還能期待亡羊補牢?
陳啓昱趁上月底首次聲押被駁回就溜之大吉,臺南地院「放人」的司法實務見解背離民衆期待,有很大議論空間,但南檢既然認定陳涉將官股公司變成自己小金庫,涉案金額是臺綠資本額幾乎三倍,依常情存在高度逃亡可能性,卻自聲押被駁回起,不見相關保全、控管措施,由此也可預見全案未來定罪的困難度。
檢調懷疑,陳啓昱恐與合作包商共謀,藉大力推動綠能光電,將土地開發費用、推動光電案場工程款,全迴流自己口袋,甚至疑以特殊合約條件使臺綠賠錢,也能輾轉中飽私囊,手法、金流亟待層層剝絲抽繭。
據目前清查,全案多名被告和陳啓昱都有鉅額資金往來,光在帳面上發現陳啓昱不尋常金流就有上億元,有些更經轉手,有包商以替陳啓昱清償借款名義,直接支付另間公司一千多萬元,令辦案人員質疑利益輸送,且陳名下原本疑有大筆資產,在檢調發動搜索前即搬空,不排除是洗錢至海外。
回溯陳啓昱上月廿四日獲法院裁定釋放,步出臺南地院與地檢辦公大樓,直到昨再次自行走入,近一個月空窗,許多贓款恐怕藏匿海外、變成其他形式,未浮上臺面的證人也能先串好證,甚至沒扣得的資料,也難保不被「毀屍滅跡」。這一個月,他到了哪裡、跟誰見面、做了什麼?專案小組都須釐清。
一般而言,無論黑金、暴力等重大犯罪,檢調辦案最忌諱消息走漏,唯恐嫌疑人早一步聞風潛逃、抹滅能定罪的事證,多流失一分鐘,都可能使全案罪證滅失。賴清德總統十三日在民進黨中常會上呼籲陳啓昱勇於面對司法,陳隔了近兩週出面投案,也難怪外界質疑是「照着劇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