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居安有漏洞 政府快補破網

「保全」、「樓管」各有專業,卻因2個主管機關多年來見解不同,讓不肖業者有漏洞可鑽,連民進黨立委出面協調都難有結果。圖爲合法保全公司值勤畫面。(洪靖宜攝)

「保全」、「樓管」各有專業,卻因2個主管機關多年來見解不同,讓不肖業者有漏洞可鑽,連執政黨立委出面協調都難有結果。若再不快補破網,住戶根本不知平時社區內的保全及樓管人員是否有前科,一旦發生治安事件,政府難辭其咎。

依據警政署2007年函示,樓管公司根本不得承攬保全業務,但國土管理署「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卻規定可以承攬後再轉包給保全公司;同屬內政部的2個機關多年來相持不下,讓不肖業者有漏洞可鑽,「黑牌保全員」成了警政機關列管外的黑數。

保全屬特許行業,計算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所得額標準,保全服務業是15%,樓管業則僅5%,商人將本求利,難保沒有不肖樓管公司仗着大樓管委會不懂法規,只簽約承攬樓管業務,實際上卻執行門禁管理、人身安全防護等保全工作。

再者,即使同時領有保全牌、樓管牌的保全公司,也可能只與管委會簽訂樓管合約,省下高額的保全業稅金;而以目前有限警察人力根本無法主動稽查,只能靠業者間互相檢舉。

重點是住戶如何信賴這些習於鑽漏洞的不肖業者,真能提供優質的工作人員?事實上高雄已發現至少8名保全人員有刑案前科,卻仍在社區服務,警政單位應儘快全面稽覈,別再視而不見。

若要斧底抽薪,應考慮將樓管業納入特許行業,弭平稅金差異,執行與保全業同樣嚴謹的人員背景查覈制度。但如果實務上難以達成,起碼要以規範較嚴格的《保全業法》爲主,落實以保全公司爲主體與集合住宅管委會簽約,且保全約、樓管約分別簽訂。

管理漏洞存在多年,政府若再不未雨綢繆,等出了事再來亡羊補牢,一切恐怕都已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