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身分證未有重大疏失 內政部2個月內回覆監院報告
監察院日前針對內政部換髮新式晶片身分證New eID,提出調查報告。內政部表示,感謝監察院認可推動新式身分證的適當性、採購案未違反政府採購法等作爲,未來將虛心檢討,並在2個月內完整回覆監察院,後續會依行政院的指示,制定專法後再依法辦理。
內政部指出,監察院調查報告中認爲:一,推動New eID在比例原則的要件方面尚符適當性原則,即國發會已責成各部會辦理各種智慧政府服務,並提出具體數據及節省時間說明優勢,較現行紙本環境更爲便利應無疑義。二,內政部辦理New eID換髮規劃及建置等採購案,未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的明確事證。三,內政部就New eID的社會溝通工作不可謂不積極。
監察院調查報告也提到應再強化法制,改變社會溝通的態度與方式,穩定戶役政系統,並與國發會及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合作強化New eID應用的資安防護,始能在資通安全面向充分支持New eID的推動等意見。
內政部表示,New eID換髮,行政院已指示,將制定專法後,再依法辦理,並責成副院長召集相關政委、國發會、行政院資安處及內政部組成專案小組,分工研議專法、強化資安等作爲。另戶役政系統經改善資源架構、建立程序管理、優化程式維運及調校系統軟硬體後,系統運作已趨於穩定。內政部將依限於2個月內將檢討策進作爲回覆監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