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牧地插着17噸隕石! 中國政府強行摘走:國家資產

朱曼的大兒子隕石合照。(圖/翻攝紐約時報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紐約時報報導,新疆哈薩克牧民朱曼(Juman Reamazhaen)於1986年左右,在平時放牧的草場上發現一塊重達17.8噸的隕石,20多年來不曾移動過它。直到2011年當地官員以「隕石屬於國家財產」爲由強行運走巨石,朱曼不服上訴,纏訟6年的官司在上個月於新疆自治區法庭開庭,判決結果預計在六個月內出爐。

隕石歸屬權的矛盾必須追朔到20世紀80年代,當時中國共產黨開始引入「土地使用權私有化」的概念,認定土地屬於國家所有,然而「國家所有」的定義太廣泛經常引發爭議。這起隕石案揭示了中國法律對「具備外星特徵的財產」,沒有明文規定屬於誰。不過中國並非唯產生爭議的國家,美國愛荷華州最高法院也曾在1892年做出判決,確立隕石不屬於探礦者而是屬於土地所有者,也是轟動一時。

據悉,新疆這塊隕石重達17.8噸,主要成分是菱鐵與碳酸亞鐵。對此,律師孫毅表示,「隕石不是地球上的東西而是太空產物,應該屬於第一個發現的人!依照我對市場的瞭解,它大約價值3.2億美元(約97億臺幣)。」不過說法遭到隕石收藏家反駁指稱,若以每克價格約爲1.45美元的基礎,隕石大約市值2400萬美元(約7億2800萬臺幣)。總部設在美國的隕石市場(Meteorite Market)創辦人艾裡克(Eric Twelker)也認爲,新疆隕石的價碼高估了。

朱曼的兒子泰列烏別凱(Teliewubieke Juman)指稱,1986年時期,當時官員對父親示意可以把隕石留着,結果到了2011年,政府卻派人強行沒收隕石。朱曼本人則表示,「我的兩名兒子們輪流看守隕石,整個夏天和初秋幾乎24小時守在他的旁邊。某次因爲天氣太冷結束晝夜守護,結果就被政府人員突襲了。」目前隕石存放在阿勒泰市政府機構外面的一個木箱當中,根據律師孫毅指稱,政府還沒對隕石進行科學檢測,不過說法並未獲得政府證實

關於所屬權的爭議,有法律專家指稱,中國法律有一項條款是把自然資源界定爲國有財產,在這項條款當中,包括山嶺草原和溼地等自然資源後面,通通加上一個「等」字,這個「等」可能有利於「隕石國有化」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