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案造成坑洞頻傳 苗縣擬定辦法列管重大建案

縣府制定「苗栗縣重大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劃備查作業辦法」列管重大建案防止坑洞事件發生。(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臺南市、新竹縣竹北市近期接連發生新建案,導致道路坍塌出現坑洞,苗栗縣竹南鎮及頭份市地區近年興建案數大增,爲此,縣府制定並在近期公告「苗栗縣重大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劃備查作業辦法」,重大建設案,必須辦理預審施工計劃,盼藉此確保施工品質和安全。

苗栗因臺積電等衆多產業進駐設立廠房等房市利多因素,竹南鎮、頭份市地區近年興建案數大增,其中,不乏公寓大廈類型的高樓層建案,爲了加強未來建築工程的施工安全,縣長鍾東錦多次在縣務會議中提到,大樓施工應加強安全審查機制並完善相關法令規定。

爲此,縣府工商發展處制定「苗栗縣重大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劃備查作業辦法」,列管縣內重大建築工地,包括山坡地且基地面積3000平方公以上、開挖整地的建築或雜項工程;建築物高度50公尺以上或樓層16樓以上;地下層開挖2層以上或總深度 (含基礎)9公尺以上,或開挖範圍3000平方公尺的建築工程;其他有安全顧慮建築物經縣府認有必要。

工商處長詹彩蘋表示,若涉及上述規模的重大新建工程案,應辦理預審施工計劃,業者領到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後,申報開工前,必須向第三方專業技術審查單位,申請召開施工計劃審查會,再報縣府備查。

盤點全縣每年約有30多案符合列管對象,相關辦法目前已實施,未來申請大型興建案件皆應配合辦理。

縣府工商發展處呼籲爲落實建築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即日起實施重大建築工程施工計劃備查作業辦法。此外,施工巡檢制度刻正協同第三方專業技師公會研討,將縝密地訂定一套完整的工地巡檢制度,以完善大型工程案件的施工安全,避免類似坑洞事件發生,也加強守護鄉親的生命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