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衝擊 中國擬試行「企業休眠」制度
繼日前廣東深圳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首創「企業休眠」制度後,中國國務院在近日通報的政策措施中,也提出試行該一制度的建議,認爲可解決企業因短期困難暫時歇業,但未來仍有意願繼續經營的問題。
《央視新聞》28日報導,14個國務院督察組自今年10月起,先後赴4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實地督查,先後走訪1300多個基層單位,訪談近5000名幹部羣衆、企業負責人、創業者等,收集提出的意見建議1200多條。
在歸納相關意見後,中國國務院在11月11日召開的常務會議上,通報如上問題,並於近日提及「關於完善保市場主體政策措施的意見建議」時指出,試行「企業休眠」制度的建議。
按照規定,大陸市場監管部門對連續兩年未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可吊銷營業執照,但部分國務院督察組反映,很多企業因短期經營困難暫時歇業,但仍有意願繼續經營,而企業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其法定代表人再次創業時,會遇到障礙。
因此,國務院督察組建議,對未按規定報送年報的企業設立「休眠期」,合理設置休眠條件和程序,承認休眠期間企業合法存續地位,保證企業經營資格和主體資格的連續性。
在此之前,深圳市政府曾於今年9月,在發佈優化營商環境措施報告時,首度提出企業「休眠」的創舉。當時,深圳方面稱,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造成巨大沖擊,不少企業出現經營困難需要暫時停工或歇業的情況,爲此,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擬率先在全國試行企業「休眠」制度,休眠期滿前,企業可自主申請恢復正常經營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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