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公司拉皮條 政大生遭法辦

警方約談涉嫌妨害風化罪嫌的政大法律系大二何姓學生,但他表示網路貼文是他杜撰出來的故事。(翻攝自Dcard/李文正臺北傳真)

政大法律系大二何姓學生成立「把妹教學與娛樂服務」的新創公司,遭同學指控媒介性交易,引發校方關注並啓動調查,臺北市警文山一分局13日凌晨約談何男,他坦承成立公司,在臉書校版徵才,但還沒做到生意就被檢舉,警詢後依妨害風化、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函送法辦。

20歲何男由律師陪同到警局應訊,他坦承成立「西革瑪」公司,在學校宿舍內上網,規畫「出租女友」及約會、交友服務,但還沒有生意上門,就被同學檢舉,他說爲招攬生意,貼文「正妹朋友都要哭了,決定大特價,收1萬4000就好」都是他杜撰出來的故事。

警方12日先約談在Dcard貼文檢舉同學,再根據校方資料,再訪談何男到派出所製作筆錄,應訊1個多小時。他說「同居約會派對」、「出租女友」只是一個想法,從未有生意上門,也沒有同學上門應徵。

警方約談後,告知何男行爲引發同學反感,且可能觸法,他後悔不已。訊後昨以違反《刑法》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爲性交或猥褻行爲,及違反《兒少性剝削》散佈性交易訊息等罪嫌函送法辦。

不過,法界人士說,依網路貼文,並沒有媒介性交易字句,也就是俗稱的「飯局妹」,與刑法構成要件不同,違反兒少性剝削是以網路散佈引誘使兒童或少年性交易,但貼文是針對18歲以上成年人,沒有媒介少年從事性交易的具體事證,定罪可能性不高。

本案爆發後,政大校方立即啓動調查,並表示若有違反《性平法》將依相關規定,提送獎懲會審議,並由學校性平會議處。何男也在臉書發文道歉,不論是否合法,行爲已造成大家反感,影響繫上及學校的名聲,都是他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