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預售屋稽查裁罰451萬 紅單內容違規佔5成

新北市地政局自行辦理或與內政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聯合辦理的預售屋稽查共58場,共裁罰451.5萬元。(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預售屋管理新制去年7月1日施行,新北市地政局自行辦理或與內政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聯合辦理的預售屋稽查共58場,共裁罰451.5萬元,其中購屋預約單(紅單)內容有不利消費者裁罰255萬元、佔比5成;買賣定型化契約不符規定裁罰60萬元、未完成備查即已廣告及銷售行爲裁罰6萬元、代銷業者未辦理委託代銷契約備查裁罰15萬元、實價登錄逾期申報裁罰18萬元,樣品屋未申報使用許可裁罰97.5萬元。

地政局指出,不動產開發業者或代銷業者應於銷售前完成預售屋及定型化契約備查,且案件成交簽約後30天內應申報實價登錄,購屋預約單(俗稱紅單)及定型化契約也須符規定,否則將直接裁罰6到100萬元不等。

地政局表示,預售屋新制施行迄今,於新北市銷售的預售屋建案,買賣定型化契約經地政局審視符合規定備查的共233件,均已公佈於該局網站「新北市預售屋買賣契約查詢」專區。

地政局進一步表示,預售屋管理新制實施後,市場交易行爲已有更嚴謹的規範,呼籲不動產業者自律守法,並提醒民衆購買預售屋首要評估不動產個別條件及自身負擔能力,切勿受廣告、現場銷售熱潮、話術或坊間未經查證的資訊而誤導,購買前透過實價登錄查詢、上網確認代銷業者是否合法,簽約前更應該詳閱契約內容,並要求業者說明契約文字與內政部版本的差異,以保障自身權益,減少後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