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獎勵檢舉空污 半年業績掛零

新北市環保局去年9月發佈實施「檢舉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不過實施逾半年,接獲的檢舉案件卻掛零。(新北市環保局提供/呂健豪新北傳真)

新北市環保局爲有效改善空氣品質,並節省稽查人力與時間,去年通過「檢舉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民衆檢舉若成案,可獲最高罰鍰金額5%獎金,並於9月發佈實施,不過,辦法上路至今,接獲民衆檢舉案件數掛零。環保局強調,辦法頒訂目的在於輔助執法。

由於空污查緝不易追查溯源,有時民衆反映看到濃密黑煙或聞到異味,但稽查人員到場後景象早已消失,爲提升案件稽查成效,同時彌補環保機關稽查人力不足,新北市去年通過並實施獎勵辦法。

辦法規定,民衆檢舉後若查證屬實,並裁罰10萬元罰鍰以上,檢舉人每案最高可獲實收罰鍰5%獎金,若檢舉人爲現任或曾受僱於被檢舉單位員工,獎金更提高至罰鍰10%。

不過,辦法從去年9月27日實施以來未接獲任何檢舉,環保局解釋,獎勵辦法是由母法授權而訂立,目的在於輔助加強污染源管理與管制,避免污染產生。

環保局強調,儘管尚無民衆檢舉,不過實施後至今,對固定污染源各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樣態,市府仍主動稽查並開立129張裁處書,裁罰金額達1891萬4500元,新北空品指標良好率也從2019年60.4%,至去年提升至61.5%,PM2.5年平均濃度由13.9μg/m3降爲11.7μg/m3。

國民黨議員陳儀君認爲,獎勵辦法可能是宣傳不夠,很多民衆不知道,而且現在污染樣態很多,應該跨局處討論將面向擴大,不只是侷限空污。

民進黨議員林秉宥則直言,過去中央已有規範,工業區只能使用天然氣不得再用燃煤,即便有工廠偷偷使用,也會選擇在深夜開機,檢舉有難度,除非是內部吹哨者,該辦法就是看起來政府有積極做事,但實際上沒什麼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