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普通班安置身障生 教育部:可減少班級人數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呼籲教育部提出具體辦法來確保校園安全。(全中教提供/林志成臺北傳真)

針對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提出「強化校園內安全管理機制,並擴增專業訓輔人力」等五大訴求,教育部表示,已在去年12月20日修正規定,學校認爲有減少普通班班級學生人數必要者,經主管機關提鑑輔會評估後,減少班級人數;每安置身心障礙學生1人,減少該班級人數1人至3人,但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對於校園安全維護,全中教提出五點訴求:一、強化校園內安全管理機制,並擴增專業訓輔人力;二、高中職教師員額不足與教師過勞的現象,教育部應擬定增加高中職教師員額配套,並儘速編列預算執行;三、落實特教法配套措施,每安置身心障礙學生一人,減少該班級人數一人至三人;四、增加專業輔導人力,強化需要特殊管理或輔導之學生;五、正視現階段學務創新人力,完全無法銜接教官在校園內的功能,積極提出改善措施。

教育部迴應,去年12月20日修正發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調整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及協助辦法」,學校若要安置身障生,可以減少班級人數。教育部並已就身心障礙學生數較高之學校,專案增置教師或相關人力,以落實融合教育之推動。

爲加速落實推動融合教育,教育部就相關特殊教育人力檢討及因應措施如下:一、降低特殊教育班生師比:教育部依各教育階段服務方式及抽離課程方式擬訂調降生師比之作爲,現正與縣市政府研商;二、增置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爲提升對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支持服務,教育部113學年度起補助增置專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每年增置400人,至116學年度達1600人,將可大幅擴增助理人員及服務時數,以趨近學生之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