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元之》別讓解隔離者成爲社區防疫的風險

葉元之》別讓解隔離者成爲社區防疫風險!(愛傳媒提供)

【愛傳媒葉元之專欄】上週有個亞東護理師跟我說,一位30多歲的男性確診者,在桃園隔離14天后,沒有做PCR檢測,就離開加強版檢疫旅館

因爲他的太太在亞東住院,爲了陪病,所以又在亞東做PCR採檢,結果竟然還是陽性,而且CT值有28。護理師相當擔心,我聽到也覺得很誇張,然後我又接到另一通電話陳情。

一名30多歲的男性確診者,5月下旬確診,送淡水檢疫所隔離10天,同樣未經篩檢就離開檢疫中心。他因爲有同住家人,所以自行到新莊防疫旅館隔離7天,但出來後怕傳染家人,所以自己到醫院做PCR篩檢,結果仍然是陽性,CT值31。

如果這位先生不是警覺性高,自己跑到新莊防疫旅館隔離,說不定他解隔離時CT值是低於30,還有傳染風險,同住家人就危險了。

根據指揮中心5月底公佈的解隔離條件,在醫院隔離治療的個案,解隔離的條件,是退燒至少1天、距發病日達10天、1次PCR陰性或Ct值大於等於30。

看得出來要採檢陰性或CT值大於30,才被指揮中心認爲是沒有傳染風險的。

可是無症狀輕症個案,只要退燒至少1天症狀緩解、且距發病日已達10天,不需採檢就可解除隔離。問題是,輕症隔離者,例如上述兩個案,在離開檢疫所時,CT值可能都低於30,都有傳染風險啊!

希望指揮中心能訂定更明確的標準,否則就會讓解隔離者成爲社區防疫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