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港女箱屍案處置 香港警務處派員來臺快閃4小時會談

香港警務處在21日派詹姓警司(右二)與2名承辦人員來臺討論港女案,在臺僅停留4小時就返港。(圖/記者柳名耕攝) 記者柳名耕/臺北報導日前發生的港女箱屍案,因臺港並沒有司法互助、引渡等互相的協議導致無法嫌犯陳同佳定罪,在21日香港警務處第一次派員來臺與刑事局會談,希望能打下之後司法互助的基礎。刑事局指出,香港警務處在20日晚間已經先行來函,表示在21日將會與刑事局港女案的相關承辦人員討論案情,在中午時刑事局兩岸科長鄒貴智與香港警務處的詹姓警司、2名承辦人員,在距離刑事局150公尺的桃羣餐廳用餐。大約在下午2點時,3名港警就進入刑事局進行雙方會談,大約停留1小時後,3名港警就搭車前往機場,僅在臺停留短短4小時。兩岸科科長指出,雙方會談時間約1個小時,主要是針對案件內容去做討論,不過詳細內容涉及偵查不公開,不便透露;而臺港雙方是否會因此案建立司法互助管道,還需視外交部法務部與香港律政司協調,並不是刑事局的權責。▼刑事局兩岸科長在中午時與詹姓警司在距離刑事局150公尺的餐廳用餐,接着就快閃上車前往刑事局。(圖/記者柳名耕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