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陳沂個資判刑3月確定 北檢通知雞排妹今日到案執行

雞排妹(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鄭採勻(雞排妹)3年前與網紅陳沂在直播大戰,鄭女不滿自己的手機號碼被陳女念出,在她臉書公佈陳沂手機前4碼,之後再透露後6碼,最高法院上月依違反《個資法》判處鄭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臺北地檢署執行科已發出通知書,通知鄭女今(1)日上午到案執行。

鄭採勻不滿陳沂2021年5月8日在臉書以遭撥打騷擾電話爲由,發文公佈鄭採勻的行動電話門號,次日陳沂以帳號直播時,又重複提及而公開鄭採勻之門號,以臉書帳號「鄭家純」加入該直播,並口頭念出陳沂行動電話門號前4碼。

陳沂當場制止,直播結束後,當天下午4、5時許,鄭女以其「鄭家純」臉書專頁上,公開發布內含陳沂門號前4碼之貼文,又在當天晚上,再公開發布陳沂門號後6碼數字及相同數字之色號卡圖片,藉此使追蹤「鄭家純」臉書帳號的網友得將2則貼文結合,而知悉陳沂個人資料之門號。事後陳沂提告鄭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鄭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二審考量鄭女在網路上有數十萬追蹤者、具言論影響力之網紅,應審慎斟酌所爲公開言論,卻因陳沂公開她門號,她基於報復之心理而公開陳沂門號,已損害陳沂隱私,改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北檢執行科收到本案確定判決案卷後,已發出執行通知,通知鄭女今早報到執行。

至於民事方面,陳沂向鄭女提告求償1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28日一審判決鄭女須賠償8萬元。案件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