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家裡窮被送養... 養母還藤條鞭打她逼賣淫10年

少女被送養還被逼賣淫。(圖/資料畫面意圖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一名陳姓婦人2歲時因爲家裡貧困,被親生媽媽送給養母收養,沒想到14年後養母卻要正值青春少女時期的她去私娼,賣肉體賺錢以其花用,如有不從就會被藤條痛打,直到25歲才脫離這樣的地獄,搬到臺北重新過生活,而原本縣府要求她應照顧現年85歲的養母,也因爲這件事情法官准予終止收養關係,讓她徹底與惡劣的養母脫離關係

據《自由時報》報導,屏東縣一名85歲老婦臥病在牀被安置,而縣府查出她其實有個62歲陳姓養女,便要求負擔安養費,遭拒後便提出提起訴訟,不過將近40年未見養母的陳婦法院上泣訴,16歲時就被養母推入火坑,飽受欺辱近10年,因此不願照顧養母。

法官審理時認爲,養母在40多年前,確實曾留下妨害風化及意圖營利姦淫猥褻等前科,而傳喚陳女年逾8旬的生母出庭,她也當庭指證養母確實曾把女兒送到風化場所皮肉錢,因而採信陳女說詞,認爲養母於陳女成長過程中,未盡保護及教養義務,還把人送至風化場所賺錢,還加以施暴,致被害人長期處於恐懼與不安中,嚴重影響身心發展,若要求養女負起扶養義務顯失公平,應予免除,准予終止收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