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聲點媽在隔壁」14歲少女偷嚐禁果 男友坐牢6個月

陳男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關係,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緩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網路上認識小花化名,14歲),雙方往來密切,還情不自禁發生性關係,後來少女母親得知後氣得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爲,2人聊天訊息中明明有提到年齡,陳男卻還辯解不知道少女年紀,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6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緩刑。

根據《聯合報》報導,陳姓男子表示,2人情投意合,當天女生主動投懷送抱,過程中女生母親返家,女生還說「噓、小聲點,媽在隔壁,不要被發現」等,且不知女生未滿16歲,主張無罪。

不過法官檢視雙方的聊天紀錄發現,少女曾傳制服照給陳男,且也有提到自己才14歲,因此認定陳男說謊,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6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緩刑,也就是一旦定讞,就必須得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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