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寄親密照發簡訊嗆聲 人妻怒告獲賠18萬

人妻控告老公的「小三」,不但寄與丈夫親密照,還送離婚書等嗆聲行徑提出民事求償,臺中地院判賠18萬元。(資料照片)

月入百萬人妻小美,怒控收到「小三」以Line寄來與老公的親密照「嗆聲」,又目睹兩人在車上親密,「小三」雖當面下跪道歉,但與老公分手後,又要求複合,甚至在去年10月竟將要夫妻離婚的「離婚書」及要丈夫承諾「約法大規章」送進家門來,導致她精神承受極大痛苦,提出民事求償,一審法官判賠18萬元,仍可上訴。

收入豐厚的小美在1996年5月間結婚,育有3名子女,夫妻因故在2009年5月間離婚,4個月後又登記結婚,但婚姻仍再亮起紅燈。她指控,丈夫在2017年至2020年5月間外遇,與「小三」在2019年3月至10月間多次到中部出遊,「小三」不斷高調以Line寄發向她「嗆聲」,還寄兩人親密照給她,宣示正與丈夫交往。

小美怒控,曾在2019年8月25日目睹兩人在車上親密,她當場怒斥,「小三」還當場下跪道歉,而丈夫則在2020年5月間向她表明兩人已分手,但「小三」不但糾纏要求複合,甚至在去年10月10日竟將「兩願離婚書」(希望夫妻離婚)及「約法十大規章」(希望丈夫承諾)各一份放進她住家內車庫,導致她不堪其擾,精神承受極大痛苦,因而患有憂鬱及失眠等症狀,併到身心科就診服藥。

全案在臺中地院審理期間,「小三」並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說明,法官以小美所提出的Line照片、車上親密當天的錄影光碟及對話譯文、診斷證明等證據,認定雖不足以證明「小三」與老公有性行爲,但兩人明顯已非一般普通朋友社交往來,足以破壞結婚姻關係的信任、共同生活圓滿及安全幸福,侵害配偶關係身分法益,判賠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