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景田行賄里長助林杏兒當選議員 27人出庭辯稱是「競選經費」

蕭景田開庭否認行賄里長幫助議員林杏兒當選。(資料照)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爲求臺北市議員林杏兒當選,2022年11月22日利用拜訪時行賄25名國民黨籍里長,士林地院9日傳喚蕭景田、曾繁川以及當選、落選里長,蕭等27人坦承有6000到1萬元的「競選經費」,否認是幫林杏兒賄選,辯護人更稱,臺北市早已沒有現金買票,1萬元買1張票與常情不符。

蕭景田稱,之前曾擔任黨部主委,對於國民黨候選人都有感情,纔會給6000元到1萬元的補助,一方面是提前祝賀候選人高票當選,讓里長可以隨意運用,像是購買蘭花等,加上他在北投經營飯店,紅包可以敦親睦鄰,有些里長有收、有些沒收,他也記不清楚,見面時並未提到林杏兒,並非賄選。

25名國民黨籍里長候選人均表示,覺得紅包是競選經費,與賄選沒有關係,收下來沒有什麼問題。蕭景田更稱,幾十年從政經驗,參選代表、鄉長從來不買票,自己都不買票,怎麼可能幫別人買票,請法官明察,讓案件水落石出。

2022年九合一當選在11月26日舉行投票,林杏兒當選臺北市第1選舉區臺北市議員,士檢偵辦蕭景田行賄,一度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士院民事庭認爲,無法證明林杏兒知悉、授意蕭景田、曾繁川涉行賄,不構成當選無效之訴要件,士檢卻意外算錯時間,逾上訴期限,等於保送林杏兒順利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