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批新油價公式不合理 中油:漲得多降得也多

記者蔡孟修臺北報導

新版浮動油價計算公式即將上路,不過消基會發現新版公式的國際油價參考指標高於舊版油價,且中油是每月購油計價公式卻以周均價調整,若油價波動最後回到週一的相同價格,油價卻還是可能受到調整。對此,消基會呼籲政府應該購油成本透明化,且積極鼓勵廠商加入油品供應行列

新版浮動油價公式由原本的國際油價參考指標7D3B(七成杜拜油價、三成布蘭特油價)改爲6.5D3.5B,不過這項改變似乎仍未清楚說明中油購油來源,且調價方式是以國際原油價格變動幅度8折計算,但卻未對外說明依據爲何。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經濟部只對外聲明,新版的國際油價參考指標6.5D3.5B更貼近中油購油比例,但實際的購油比例和成本卻未清楚說明,且新版公式提高油價較貴的「布蘭特」原油比例,若以此計算,油價勢必再漲!

另外,雷立芬也批評,中油是每「月」購油,但新版浮動油價機制卻以「周均價」爲計價單位,根本無法反映購油成本。舉例來說,假使某周間國際油價起伏爲10元(第一週)、15元、20元、15元、10元,周均價爲14元,但若是當週油價回覆到週一價位,可能會因以周均價計算而有所變動。

如果當月(第一週)購買的成本是10元,油價就不會受到中間三週起伏的影響,也就是說中間多出4元的價差全民買單。此外,中油是以「月」單位購油,不知爲何以周均價?

對此,中油迴應,國際油價參考指標由7D3B(七成杜拜油價、三成布蘭特油價)改爲6.5D3.5B是爲配合環保法規所訂定的低「硫含量標準,因此,必須花費更多成本購買高品質的原油,而6.5D3.5B的比例是最貼近中油成本。

中油也進一步解釋,計價公式採用周均價計算是因爲油價視當天購買的行情而定,一般運油船期大約15~30天,假設15天前購買的價格是一桶100元美金,但是油送抵臺灣當下的國際油價是跌到一桶95元美金,此時中油若採用100元的行情計算,民衆便會質疑爲何國際油價下跌,但中油卻調漲。

針對消基會對於中油以「月」購油,卻爲何使用周均價計算的批評,中油則會應,油價的計價公式是中性的,且按月較難反映即時漲跌,「一體兩面的計算公式下,漲的多,但降的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