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右轉撞死新婚女 公路總局:駕駛未停讓釀禍

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28歲女性行人過斑馬線時,遭一輛右轉的計程車撞上,昏迷多日,丈夫決定拔管,並質疑肇事的69歲陳姓司機戴助聽器行動也比常人緩慢,爲何還能擔任職業駕駛?公路總局則表示,該名職業駕駛今年體檢都符合規定,此次肇事是沒有停讓行人造成的,跟配戴助聽器無關。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新婚9個月的28歲女性6月底過斑馬線時,遭一輛右轉的計程車撞上,經送醫搶救後仍昏迷多日,蔡姓丈夫本月4日決定拔管。蔡姓丈夫質疑,肇事的69歲陳姓司機戴助聽器行動也比常人緩慢,「這樣還能擔任職業駕駛嗎」?

公路總局監理組副組長孫榮德表示,該名駕駛今年43年次,民國86年取得職業小汽車駕照,至今都沒有被吊銷或吊扣駕照的紀錄;以前聽力都正常,今年纔開始戴助聽器。今年2月10日在板橋監理站體檢,體檢結果合格,當時也有註記他配戴助聽器,但並無身心障礙,聽力檢驗部分醫師也說是合格的。2月18日赴監理處審驗。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到民國111年爲止職業駕駛44萬5353人,其中60歲以上有6萬582人。

根據公路總局規定,小型車職業駕駛每3年發照1次,60歲以上每年換照,身體檢查更加嚴格,共13項; 68 至70 歲新增BMI、腰圍、血壓、視野、夜視、活動能力、白天嗜睡指數、運動心電圖檢查、尿液檢驗、血液檢驗、生化檢驗等。

此外60歲以上要自填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疾病、癲癇、身體障礙、呼吸道疾病、精神疾病、慢性酒精中毒、藥物依賴或成癮、白天嗜睡、法定傳染病等17項合格標準; 68 至70 歲新增自填失智症以及日常生活有否吸菸喝酒習慣等2項調查。

另外職業駕駛年齡上限原本是65歲,民國99年延到68歲,民國106年再延到70歲。

公路總局表示,目前68歲至70歲職業駕駛人有4743人;65歲至68歲職業駕駛人,職業大客車駕駛有2510人,職業小客車駕駛有1萬2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