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泡沫外流污染溝渠 新北溯源稽查告發「最重罰300萬」
▲消防泡沫外流污染溝渠,新北市環保局人員現場稽查。(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下同)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環保局近期破獲兩起位於中和區的泡沫污染溝渠的案件。9月29日和10月2日,稽查人員分別接獲民衆通報於瓦磘溝及橋和路與福祥路交口出現泡沫廢水,經稽查發現,污染源均來自社區大樓的消防泡沫廢水操作不當。環保局已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對違規單位依法告發,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00萬元罰鍰。環保局強調,瓦磘溝是新北流域治理平臺的重點整治對象,將持續加強稽查,並呼籲社區大樓強化消防廢水防治措施,以防止類似事件重演。
環保局表示,第一起事件發生於9月29日,民衆反映中和區瓦磘溝內出現泡沫。經追查,環保局發現該泡沫源自翔之譽社區。雖然該社區初時聲稱「無設備故障」,但環保局與消防局共同查覈後發現,消防泡沫原液的容量及壓力均低於標準值。最終,該社區承認消防設備早前出現故障卻未妥善處理,導致泡沫流入水體。此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環保局已依法告發並要求其限期改善。
▲社區側溝泡沫污染情形。
第二起事件於10月2日中午發生,環保局接獲通報指出中和區橋和路及福祥路口出現大量泡沫。儘管當天爲颱風天,環保稽查人員仍迅速到場查察,發現污染源來自登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攬的泰隆豐和建案。該公司在進行消防設備更換作業時,因應颱風可能引起的水位上升,將消防泡沫原液儲存在廢水池內。然而,由於開啓自動溢流系統,導致泡沫流入附近的排水系統,最終污染了大排水路。該行爲同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環保局已依法告發並要求限期改善。
針對這兩起事件,環保局強調,消防設備產生的廢水若未妥善處理,可能對水體及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爲防止類似情況重演,環保局呼籲社區大樓應定期檢查消防系統中的泡沫原液儲存設備,避免因故障造成泡沫外泄。此外,應妥善收集和處理因設備維護、測試或更換所產生的消防廢水,切勿擅自排放至排水系統或河川,並建立完善的應變機制,若發現設備故障或操作不當,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污染擴散。
環保局提醒,瓦磘溝等區域的排水系統爲本市重要列管水體,任何污染都可能對環境及民衆生活產生不良影響。相關單位應高度重視,積極防範。新北環保局全年無休守護市民環境,民衆如發現任何水污染情事,應立即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報案,環保局將快速派員前往處理,與市民共同維護環境品質。
▲現場水質快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