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馬克宏解散國會? 矢板明夫喊修法:賦予總統「國會解散權」
▲總統賴清德。(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9日宣佈解散「國民議會」(National Assembly),提前舉行大選。而藍白版本國會改革法案通過,行政院提起覆議案,民進黨嗆聲藍營,有種就對閣揆提不信任案,解散國會重新改選。對此,媒體人矢板明夫昨(10日)表示,在野黨主導的法案,增加許多立院權限,還要求總統到立院接受質詢。爲了權力平衡、互相制衡,修法賦予總統「國會解散權」或許是好辦法。
矢板明夫於臉書表示,法國總統馬克宏率領的復興黨,在9日舉行的歐洲議會選舉(法國選區)中大敗,得票率不到極右翼國民聯盟的一半。面對這個結果,馬克宏立即發表電視講話,宣佈解散法國國會、重新選舉,將傾聽民意,來決定法國未來的走向。
矢板明夫指出,馬克宏說,歐洲議會選舉結果,對捍衛歐洲的政黨來說不是好結果。而民族主義者和煽動者的崛起,對國家來說是一個危險,所以決定透過投票,把選擇議會未來的權利,交還給法國人。
矢板明夫說,法國馬上就要舉辦巴黎奧運,在這個時候解散國會、重新選舉,對馬克宏來說是非常大膽的賭博,如果贏了,他可以忽視歐洲議會選舉的結果、繼續推動政策,但如果輸了,他將不得不全面改變國家前進的方向。
但矢板明夫認爲,當國家的前進方向遇到重大分歧,解散國會、重新選舉,也不失爲一個打破僵局的「好辦法」。日本是議會內閣制的國家,所以,首相有隨時解散國會的權力,而法國雖然是總統制的國家,總統卻和議會內閣制的國家同樣,擁有解散國會的權力。
矢板明夫強調,按照臺灣的法律規定,總統只有在國會發動倒閣、要求行政院長辭職的票數過半時,纔可以解散國會,沒有主動權,所以他認爲,這一次,在野黨主導的國會改革法案,增加了許多立法院的權限,還要求總統到立法院接受質詢,爲了權力平衡、互相制衡,修法賦予總統「國會解散權」或許是一個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