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對原民加分制度的誤解

(圖/教育部提供)

李坤隆老師日前撰文從資源及歧視角度立論,主張應廢除原民升學保障制度。或許該投書出發點是爲原民生着想,但身爲原住民族的一份子,覺得這位老師恐怕對該制度誤解不少,必須爲自己族羣說一些話。

首先,該投書標題爲「加分」,且內文似乎認爲原民生全都是靠10%或35%加分才得以考上大學,此完全誤解現行制度。現行制度最大宗者,包括推甄、個人申請、獨招等,都是外加名額,是原民生內部競爭,且無加分設計。大學階段存留加分制度的是名額越來越少的考試分發入學(也就是原來的「指考」以及現今的「分科測驗」),但此管道系外加名額,與一般生無關。現在法規也是使用「保障」而非「加分」一詞,該投書用語恐白誤導了讀者的認知。

其次,該投書完全從「原民生教育資源缺乏」的角度評估該制度正當性,這其實是很過時的想法,誤以爲原民生都是因爲家境或資源不好才需要保障。依我國及美國對原民升學制度的的最新論述,都是朝向「民族自決」立論。也就是說,國家肯定了原民自決自治權利,並承諾促進其民族自主發展,自然就有責任爲其培育或儲備相關人才,故採外加名額保障原民生,既滿足前述承諾,又不影響一般生升學權益。

也因着如此目標,現行制度,指考、分科測驗還要看族語認證,其他管道也越來越要求原民生出示其族羣文化學習歷程及多元表現成果。換言之,無論家境好壞、資源多寡或者是不是住在都會區,除了一般學科能力,原民生都要展現其對族羣的認知及未來可能貢獻,才容易在保障制度中脫穎而出。這種「爲原民儲備自決自治人才」的論述,現在許多高中公民課本都有在教。

最後,該投書認爲保障制度會讓原民生受到歧視擡不起頭,這種論斷恐怕是因果錯置。在族羣階層化結構中,居上位的族羣本來就容易對下位的族羣產生一些偏見或甚至歧視,以鞏固其宰制地位,這纔是因。平心而論,今天會因爲沒有了這個制度,社會對原民的偏見或歧視就會少一些嗎?會不會這種做法反而是向偏見或歧視低頭而且更助長之?要檢討的會不會反而應該是主流社會成員的同理心或公民素養足不足夠?

總之,原民升學保障制度的實施方式當然可以檢討,但建議最好站在對制度現況及其立論基礎有正確瞭解之下,纔能有更宏觀、更細緻的討論空間,對原住民教育政策與制度,也纔會達到督促與提升的效果。(作者爲布農族、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