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權觀察發表「612報告」 列「16項警暴」將提交聯合國

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以來,已發生無數起警民衝突事件。(圖/路透社,下同。)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民間觀察」組織19日發表「612警方處理示威手法調查報告」,列出當日金鐘一帶16宗涉及警方使用非法及過度武力處理示威的事件。此份報告日後將提交給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做爲審議香港人權狀況的參考,也方便未來申訴之用。

「民間觀察」表示,調查報告是透過訪問去年6月12日23名目擊者傷者整理觀察員現場所收集到的資料,以及翻看傳媒市民拍攝共長59小時的片段後撰寫。

報告中指出,民陣當日在龍匯道舉辦的集會獲發不反對通知書,但經12名受訪者證實,當日警方在沒有警示下,短時間內在龍匯道兩端發射多枚催淚彈,數百名參加者被包圍並涌進中信大廈暫避,有受訪者指在5樓仍受催淚煙影響,呼吸困難情況持續數分鐘。

報告中提到,警方不當使用催淚彈,包括以水平角度或從地面向高處射擊天橋上的途人和記者、近距離直射無衝擊行爲的示威者、向記者羣及急救站附近投擲手擲式催淚彈等,至少一人遭催淚彈直接擊中腹部

報告中還提到,民權觀察的義工目擊一名運送食水男子途經愛丁堡廣場時,突遭多名防暴警察包圍及制服在地,無反抗下仍被警員警棍毆打;觀察員亦目擊有示威者腿部疑被橡膠子彈擊中後,遭多名防暴警察衝前制服並毆打,約30名警員更築起防線阻隔傳媒拍攝;一名女示威者被制服後以雙手抱頭,仍遭警員以警棍及長盾毆打。

民權觀察在報告中提出12項建議,包括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包括6月12日在內的警方行動檢控使用非法及過度武力的警員、向受影響市民作出賠償、改革現時監警會及投訴警察課的投訴機制、設立完全獨立及具約束力監警機制,處理警察不當使用武力或濫權的投訴。

此外,民權觀察要求警方公開使用武力及武器指引,確保有關指引符合國際標準。警方在驅散時應避免採取圍堵戰術(Kettling tactic),提供清晰指引、路線及足夠時間讓人羣離開,同時在執勤時出示委任證或於當眼位置展示警員編號以作識別。

民權觀察強調,會將報告提交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該委員會預計於今年6月根據《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展開審議香港人權狀況的前期工作,「就警察濫權及使用武力的情況,民權觀察將持續關注,並將繼續發表更多調查報告,期望本地及國際社會繼續關注香港警隊的濫權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