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光城者」炸彈案三成員被定罪 首腦遭判6年有期徒刑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2021年曾舉行記者會,宣佈破獲名爲「光城者」的港獨組織擬策劃恐怖襲擊。圖/中新社

香港三名現年20至23歲的「光城者」組織成員被判2年半到6年監禁。他們是香港法院2年多前針對「光城者」組織發起一系列起訴中最後被定罪的被告。

「光城者」組織主要由學生領導,主張香港從中國獨立,並呼籲抵制北京在香港大規模民主抗議活動後於2020年通過的香港國安法。

該組織被控計劃在2021年製造炸彈並在法院等公共場所引爆炸彈。香港警方在該組織成員製造炸彈前將他們逮捕。

檢方稱,被捕時17歲的何裕泓「主要負責製造爆炸物」,是該組織的「主腦」。他被以「串謀恐怖活動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

在收押期間年滿21歲的郭文希與23歲大學生張昊揚都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21歲的郭文希被判2年半。張昊揚被判六年監禁,因爲檢方稱他首先提出了襲擊「政府辦公室、法院和警察總部」的想法,並且給了何裕泓4萬港元用於購買製造爆炸物的化學品和設備。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Alex Lee)說:「在2019年和2020年充滿敵意的社會氛圍下...可能會讓一些原本品格良好的人變成激進分子。」李運騰是政府精心挑選的處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之一。他同時表示:「無論被告的目的是什麼,這無疑是一個邪惡的計劃。」

此前,與「光城者」組織有關的11名青少年已按香港國安法被定罪。他們中包括未成年人。聯合國對香港法院去年對未成年人判刑表示「震驚」。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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