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能玉石俱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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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儼然已成暴力之城。網友發起8日下午在中環集會及遊行到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示威者在中環多處縱火,破壞港鐵站設施警方使用武力驅散示威者。沒完沒了的暴力破壞,週週上演,甚至日日爆發,給港人帶來極大的安全威脅與生活不便。究竟孰令致之?

這正是香港問題最難釐清癥結。表面上看,當然是採取暴力與破壞行動的人要負責,他們多是「勇武派」;或許還可歸咎上街遊行的上百萬「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因爲他們和暴力分子「不指責」、「不割席」,由此而助長暴力派的氣焰。一些立場強硬的和平示威者卻說,港府和警察纔是暴力的根源,因爲他們堅決不接受抗爭羣衆提出的「5大訴求」,而且警隊一再施暴鎮壓羣衆。

羣衆抗爭剛好滿3個月,差不多已到極限,上街遊行人數數度號稱突破百萬,日前只換得特區政府「撤回」《逃犯條例》的宣告,其餘4項訴求礙難接受。還要繼續抗爭下去嗎?眼見暴力分子的破壞行動成爲運動最顯眼的部分,有違運動的核心理念,而且明知干擾機場及破壞地鐵等行動已經嚴重損害市民權益,但誰也沒有能力甚至沒有意願勸阻暴力分子。

港府也感到無能爲力。林鄭特首說只能接受5大訴求中的1項,其餘所能做的,就是局長基層去與市民溝通,及探究香港的深層次問題,與市民現在的訴求沒有直接關係,完全不能平息民憤。民主黨派表明不「收貨」,即使一些建制派人士也認爲,特首堅決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不但無補於事,反會引發更激烈的對抗和衝擊。問題根本無解,政府與抗爭者之間的死結打不開,還越拉越緊。如此下去,必然看到暴力持續升高,破壞日益嚴重,而港人與港府及中央的關係越來越壞。

解開眼前困結的一把鑰匙,或許是如市民所願,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調查重點應該不限於警隊在修例風波中的表現,而是政府從事件中所應汲取的教訓,以及存在於港府和人民之間的矛盾,這些纔是抗爭無法消解的直接原因。特首已經否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要求,若仍然堅持監警會加入客觀人士就夠了,而且拒絕公開修例決策過程,則不僅不能平息民憤,更不要說「止暴制亂」了。最近2、3周,警民衝突無日無之,暴力顯著上升,市民人身安全受威脅日甚。可見特首提出的4項緩解行動,根本無法讓香港恢復平靜。

5大訴求中的「雙真普選」當然不易解決,而且須過人大常委會這一關,非港府能定奪。但是,成立調查委員會是邁向和解與對話的必要舉措,不從這裡起步,就很難走上坦途。事實上,目前越演越烈的暴力與破壞,參與其事者畢竟是少數,絕大多數港人愛好和平,對香港有深厚感情,絕不願看到香港如斯沉淪下去。這也是現在港人最大的共識,港府一方面要嚴正制止暴力破壞,另一方面則需和堅持非暴力的多數港人攜起手來,採取彼此共同認可的行動來化解衝突。須知動用警力鎮壓違法的激進示威者,充其量只能收止血作用;但要重新得到市民信任,必須有問責和對話和解的平臺。撤回修例只是第一步,成立功能廣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纔是爭取市民信任與支持必須踏出的下一步。

據多項調查顯示,撤回修例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8成參與遊行抗議的市民願意停止,給政府機會補救,也讓修例風波不至觸發致命的警民衝突。香港朝野都不願看見暴力升級,特首最應爭取和凝聚的應是和港人合作,用有效行動消弭暴力,即使一時不能奏效,至少可讓暴力行動承受港人更大的壓力。

香港官民之間的矛盾如果不能儘快化解,最令人擔憂的無非是信奉暴力的少數示威者忍耐不住,繼衝擊警察、堵塞道路、搞亂交通之後,更進一步地做些政府形容爲「恐怖分子」的行爲。如果真的到了這個地步,港府將不得不引用《緊急法》,中央也有出手鎮暴的可能。無論引用《緊急法》或要中央平亂,香港的命運從此走上絕路,再也無法回頭。

避免香港走向玉石俱焚的悲慘道路,是港府與港人的共同責任,關鍵的一步必須由政府先踏出。在此同時,港人也必須明白,無論爭取什麼目標,都不能否定國家主權,也不應做些有損國家尊嚴的行爲。他們真的愛護香港,就必須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和平爭取自己的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