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查獲工地排廢水 最高罰600萬元

環保局查獲工地探井作業泥砂廢水,未經沉砂池沉澱直接排入大坑溪造成污染。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環保局前天查獲汐止區橫科路附近的一處營建工地,將作業廢水排入溪流,染白大坑溪,依水污染防治法告發,最高可處6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前天接獲民衆陳情,汐止區橫科路52巷旁建商排放泥水染白大坑溪,前往查處發現該工地由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起造,探井作業人員將地面的逕流廢水抽至鑽孔機使用,所產生的泥砂廢水未經沉砂池沉澱處理,直接排入大坑溪。

環保局表示,該工地產生的廢水,未依計劃內容規定,先經過沉砂池妥善處理後再排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工地張姓主任坦承疏失,表示施工時未留意廢水排放狀況,非常抱歉,已將廢水導入沉砂池中處理。

另稽查員沿路巡查時,另又發現一旁自助洗車場未妥善處理泡沫污水,直接排放至水溝造成污染。

環保局對洗車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將通知洗車場負責人到案說明,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保護河川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