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町峨眉停車場雙屍命案 兇手陳福祥三度判死刑再遭撤銷

西門町雙屍命案兇手陳福祥,死刑再遭撤銷。(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西門町峨眉停車場2015年發生雙屍命案,2名販毒集團小弟因爲毒品買賣黑吃黑,2人遭槍殺後被堆疊在汽車後座檢警事後逮捕兇手陳福祥,一二審、更一審三度判處死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22日再度撤銷陳福祥的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二審。

本案案發於2015年1月間臺中市販毒集團成員蔡宗育(24歲)、蔡鎧陽(21歲),因爲大哥遭捕後急需貨源。2人透過臺中海線大哥陳威宇關係,找上自稱有K他命10公斤的天道盟不倒會成員陳福祥,雙方議定440萬元成交。

案發當天上午進行交易,陳福祥命2人將車開進人跡罕至的西門町峨眉停車場6樓。車輛停妥後,陳男口渴,叫蔡鎧陽先去買飲料。蔡鎧陽離開後,陳男隨即掏槍壓制蔡宗育,企圖奪走現金,但現金不在車上陳男命蔡宗育打電話回報「貨已取到」,隨即連開4槍殺害蔡宗育,之後又槍殺買飲料回來的蔡鎧陽。

陳男將2人屍體堆疊在後座,立刻離開走入電梯清槍,全不顧忌電梯內尚有其他乘客,隨即搭計程車前往陳威宇處,取走440萬現金後逃亡。警方發佈通緝,並查出陳男喜歡瀏覽色情網站,對他展開電信監控。多日跟監後,趁着陳男熟睡之際,警方在清晨6點半攻堅霹靂小組12秒內就破門而入,逮捕陳福祥,並以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二審、更一審均認定他犯下2個殺人罪,也都認爲他犯案手段兇殘,因此均判處死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陳福祥持有行兇槍彈目的究竟爲何?與所犯殺人罪間法律關係如何論斷,仍欠明瞭。另外最高法院也認爲,原審並未將陳福祥殺人的動機釐清,判決事實有疏漏,因此撤銷陳福祥的更一審死刑判決,再度發回高等法院更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