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軍火教父」黃如意暴力討債 父子欠500萬成4350萬 遭判1年半

昔「軍火教父」黃如意(右二)暴力討債遭判1年半。(中時資料庫)

曾有「軍火教父」之稱的黃如意,因宜蘭張姓父子欠債500萬,竟糾衆強迫父子3人,籤立2100萬本票、1千萬元借據及1350萬元保管條,並將張男兒子毆打成傷。一審法官審理後,認定黃男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其他3名同夥判1年到一年2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宜蘭的一對張姓父子積欠黃如意500萬,黃的吳姓小弟在109年8月4日,在宜蘭某家餐廳內張姓兒子恐嚇:「因你父親及胞弟欠黃如意債務,你要處理」、「今天如果你沒答應,看是要把你爸你弟斷手斷腳還是拖去山上埋」等語,隨後吳姓小弟糾衆,將張男帶至一家檳榔攤,發現父親及弟弟已在場,且弟弟被打得頭破血流,當場強逼張男籤立1000萬元本票及1,000萬元借據。

之後黃如意又與多名小弟於109年9月8日,在宜蘭一家檳榔攤與張姓父子商討債務,吳姓小弟還逼張的兒子向黃如意下跪、自摑以示誠意之方式,強逼父子再籤立1350萬元之保管條1張,並強逼張父籤立1100萬元之本票,同時毆打張的兒子,事後張姓父子不堪逼債,於是向警方報案。

但黃如意與小弟均辯稱:當日是張的大兒子主動要幫其父親和胞弟還債,才主動籤立1,000萬元之本票,並沒有人逼他,而當天張的弟弟會受傷,是因爲另一名小弟在處理張的弟弟欠自己老大的債務,和他無關。吳男則辯稱,他到場時,張的弟弟已經受傷,根本沒有恐嚇張姓父子三人或任何舉動。

法官審理後,認爲黃如意及玲外3名小弟,施壓恫嚇張姓父子、強索財物,對張家3人自由及社會治安造成相當妨害,且被告4人均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狡辯,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年6月,其他三名同夥判1年到1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