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憨兒進駐社區遭拒 社福團體聲明此舉已違法

近日傳出有社區大廈管理委員會,拒絕喜憨兒基金會進駐開設小型作業設施,並於布告欄公告「本社區不同意該工場進駐的立場」。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臺北市社會福利聯盟等團體聯合發表聲明,呼籲臺北市政府應當堅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和「CRPD」的原則,保障身心障礙者居住於社區的權利持續與社區居民溝通並堅定立場。

聲明指出,公然拒絕身心障礙者的行爲,已經違反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9條「所有身心障礙者享有於社區中生活之平等權利以及與其他人同等之選擇」;也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身心障礙者之人格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應考、進用、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不得有歧視之對待。」

聲明說,過去都將身心障礙者視爲需要治療的人,而將身心障礙者安置在大型機構中提供照顧。事實上從民國80年代以來,無數機構在社區進駐,也沒有相關文獻數據顯示,身心障礙者進駐社區會影響周圍房價之事。

聲明提及,身心障礙者與一般人一樣享有社區生活的平等權利,政府應採取有效及適當之措施,如積極向社會大衆宣導認識身心障礙者,以促進身心障礙者能充分融合及參與社區。身爲首都市民,若長期以抗爭代替理解、以歧視代替共融經濟也許富有,公民素養卻顯得貧窮,難稱爲進步的社會。

聲明呼籲,臺北市政府應該更積極溝通,讓社區居民能夠多一點理解,少一點歧視,身心障礙者的照顧機構以及小型作業設施進駐不是房價的毒藥,而是讓社區更多元,爲整體社區加分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