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鍋水衝到奶瓶」準妯娌廚房開戰 小叔傻眼:我只是想吃泡麪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黃姓調酒師先前與許姓男友一家人同住,因爲清洗煮泡麪鍋具水噴到男友曾姓大嫂奶瓶,兩人爆發激烈爭執,當場廚房「開戰」,推擠中不慎導致大嫂受傷,雙方因此鬧上法院。由於調解的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黃女最終被彰化地院法官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黃女與曾女因爲洗鍋水起爭執。(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曾女今年3月15日上午10時許在夫家一樓的廚房清洗孩子們的奶瓶,此時剛煮完泡麪的黃女也來清洗鍋具,沒想到洗鍋水不小心衝到奶瓶,導致得再衝洗一次奶瓶,雙方因此爆發爭執,她憤而拿起放置奶嘴網子丟擲,接着就被抓傷雙手,氣得報案請警察來處理。

後來曾女前往醫院檢查傷勢,卻發現有腦震盪的狀況。黃女到案後否認曾動手毆打曾女後腦,「當天她拿奶瓶蓋丟我,我出手往胸口推,她沒有跌倒也沒有後退,還馬上還手作勢要打我,我就把她的手抓住,互相拉扯、推擠,後來男友大喊『妳們在做什麼』,我就放手,拿着泡麪跟男友上樓」,全程並未看到對方重心不穩望後傾倒,腦震盪應該與她無關。

許男想吃碗泡麪,卻目睹女友和大嫂在廚房打架。(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許姓男友則證稱,當天因爲想吃泡麪請女友去煮,結果纔剛進去廁所就聽到廚房有爭吵聲,走出去看看,就看到大嫂拿東西丟女友,女友則用手推大嫂,兩人互相拉扯不放,直到他出聲大喊兩人才放手,「據我所目睹的情形,女友沒有傷到大嫂的頭部。」

彰化地院法官認爲,雖然沒有證據證明曾女腦震盪是黃女所爲,但手臂抓傷是事實,兩人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卻欠缺尊重,發生爭執也不思以理性態度溝通解決,行爲實不足取,考量到黃女犯後坦承犯行,有意調解卻因爲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最終未取得諒解,日前依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