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教練體按摩女學員 只搓下體與胸部遭判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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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武術教練3年前假借按摩名義,對就讀大學的女學員襲胸並觸摸她的私處最高法院維持高院判決,認定王男犯後無深刻反省自身過錯之意,未獲被害人原諒,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6月確定。民事求償部分,王男遭判賠女學員40萬元定讞。

新北市某武術學苑負責人王男,平日以武術教學、推拿按摩爲業,就讀大學的被害女子爲該武術學苑的助理,並在該武術學苑學習武術,2017年4月27日晚上7點,他以幫按摩爲由,要求她進入武術館地下室

王男掀開她的上衣以及褪去外褲大腿處進行推拿按摩,他把手伸進她的內衣內褲內撫摸她私處,被害女子誤以爲對方進行推拿按摩不敢即時加以抗拒,但仍輕輕挪移身體閃躲,王男仍反覆撫摸她的胸部及私處。

新北地院將王男判刑2年,高院考量男犯罪後否認犯行,未曾對被害人表示任何歉意,或與她達成民事上和解,取得她的原諒,甚且藉由通訊軟體LINE對話羣組指摘她誣告,顯無深刻反省自身過錯之意,將他判刑1年半,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