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進出營區上百次 被強制退伍!憲兵士官長敗訴理由曝

憲兵士官長無照進出營區上百次,被強制退伍,提告敗訴理由曝光。(圖:shutterstock/達志)

北部一名毛姓憲兵士官長,在2019年間因拒絕酒測遭吊照並裁罰18萬元。他吊照後仍無照駕駛進出營區155次,被覈定一大過且考績丙,最終被認爲不適服現役退伍。他不服提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毛姓男子爲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彰化憲兵隊一等士官長。他在2019年10月30日六點半外宿期間,拒絕警方酒駕攔查,遭罰18萬元且吊銷駕照。但他仍然無照進出營區155次。經覈定一次大過的懲罰,並評價爲丙等,後來召開不適服現役人事評審會,覈定不適服現役退伍。

毛提行政訴訟主張,他是休假期間開自家車拒絕酒測,並非陸海空軍懲法罰規定的範圍,且軍方懲處未考量降階獲降級,直接給予丙上考績,違反比例原則;另人評會決議依憑的是不完整資訊的考覈報告,刻意忽略對他有利的事項,認爲也不合法。

軍方則認爲,毛身爲士官督導長身分,違失行爲有違領導幹部風範,且參酌員警錄影內容,而決議記過,並丙上考績並無違誤,人評會編組合法,也審酌毛的生活狀況、工作態度、受懲罰後有無反省改善等,決議也沒有違失。

北高行指出,軍方人評會組成、審議事項、受評人陳述意見均沒有違反規定,人評會軍事聽取毛和單位主管陳述,再參考考覈報告、獎懲紀錄表等資料,綜合考評後以5比0評鑑毛不適服現役,處分沒有違誤,且毛的主張均無可採信,判決毛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