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盈提碳稅與貨物稅檢討 財政部迴應了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針對副總統電視辯論會,民衆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提出,課徵碳稅、檢討貨物稅與印花稅。財政部表示,爲因應歐盟推動「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基於減碳誘因、產業競爭力及國家永續發展等考量,我國於2022年3月發佈「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並於2023年2月15日修正公佈「氣候變遷因應法」,由環境部推動碳費及碳交易制度,暫不推動能源稅或碳稅。

碳費及能源稅(碳稅)均爲淨零排放政策工具之一環,考量環境部即將開徵碳費,爲利「臺灣2050淨零排放」政策順利推動,宜視碳費施行情形再評估推動能源稅(碳稅)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貨物稅主要對影響健康(飲料品)、耗用能源(油氣類、電器類、車輛類)及矯正外部性(水泥、橡膠輪胎、平板玻璃)之貨物課稅,近年配合產業、能源、交通及環境政策,提供貨物稅優惠(如: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及購買電動車、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期透過租稅措施影響消費者經濟行爲。

同時印花稅爲地方政府重要稅收,是推動地方建設的重要財源,在各地方政府均不同意且無合宜替代財源下,尚不宜廢止。

因應社經環境變遷,有關貨物稅及印花稅之檢討,將通盤考量及評估稅收影響,以兼顧特定政策目標及財政健全。爲配合政府整體政策規劃與後續研議需要,財政部部賡續研議綠色稅制的可行性,未來倘政策決定以能源稅(碳稅)銜接碳費,將並同檢討貨物稅課稅項目及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