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學承電腦免費廣告登錄個人資訊 遭冒名辦理信貸

記者姜志剛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家設有三家分班的電腦補習班,一年多來屢被投訴累計達四十餘件,案經教育局要求改善仍置之不理,消保官在消費者提出第2次申訴後,決定予以嚴查!此外,也公佈鬆樺犬貓坊、Clear Impression、學承電腦短期補習班等3家業者,拒不出面協商,爰依消保條例相關規定公告之。

消保官蕭光展指出,一位年輕的消費者,因誤信電腦補習班免費補習之網路廣告,而於業者網頁上登載個人資料,嗣後即接獲補習班數十通電話催促慫恿其簽約上課,並在其不知情之情況下,辦理銀行信用貸款,且強迫消費者須上過基礎課程後始得上正式課程。

嗣後,該消費者僅上基礎課程1堂後,因個人因素無法繼續上課,遂要求業者解約退費,但業者拒絕,消費者於是向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案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行文該補習班應妥善處理,惟該補習班相應不理,仍未主動與該消費者聯繫,消費者遂向消保官提出第2次申訴。

據教育局及消保官調查發現,該家補習班於新北市共有3家分校,一爲新莊區學城電腦短期補習班,二爲板橋區學承電腦短期補習班,三爲淡水區學呈電腦短期補習班。該三家分校均被多次申訴,101年度學城14件,學承12件,學呈6件,102年(至3月底)學城6件,學承5件,學呈2件。

分析這些申訴案件事由略爲:業者已與消費者達成協議,卻未依約履行。業者以申請退費時間過期爲由拒絕退費。隨意更改上課地點。以不實資料或誤導方式向銀行辦理貸款。欺瞞消費者可免費上課(不實行銷)。退費金額中需剋扣高額贈品費用等等。

消保官指出,針對上述補習班被申訴之事由以觀,似已違反短期補習班之相關規定,由於該補習班屢被投訴,因此教育局及消保官將擇期現地查覈,如該補習班仍有相關缺失,將令限期改善,屆期如仍未改善,本府將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新聞來源民衆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