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日第六公墓竄火 夫妻掃墓不慎釀災!恐收3000元罰單

臺中市烏日區第六公墓於9日上午10點發生火警,幸經消防局派遣溪湳分隊到場火勢迅速撲滅。(臺中市政府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市烏日區第六公墓於今(9日)上午10點發生火警,幸經消防局派遣溪湳分隊到場火勢迅速撲滅,經調查發現爲現場1對夫妻疑因焚燒金紙時,不慎引燃周遭雜草,後續消防局也將依《空污法》祭出3000元罰單。

清明節將屆,各公墓已陸續涌現祭祖人潮,爲防範清明期間公墓火警,臺中市政府投入4600萬經費,陸續針對全市152處公墓進行大規模除草及清運,也於各公墓出入口設置金紙集中箱。

臺中市烏日區第六公墓於9日上午10點發生火警,幸經消防局派遣溪湳分隊到場火勢迅速撲滅。(臺中市政府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市烏日區第六公墓於9日上午10點發生火警,幸經消防局派遣溪湳分隊到場火勢迅速撲滅。(臺中市政府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消防局更已提前於2月28日啓動清明期間公墓火警防治計劃,除請各救災救護大隊加強宣導、公墓駐點及巡邏外,更投入空拍機進行科技執法。

唯9日臺中市烏日區第六公墓仍於9日上午10點發生火警,雖經消防弟兄出動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經查疑似1對夫婦焚燒金紙時不慎引燃周遭雜草,消防局將在調查釐清後依《空污法》進行裁處。

臺中市消防局表示,民衆前往掃墓祭祖、焚燒冥紙、點燃線香等用火行爲隨處可見,一旦不小心容易引起墓地(雜草)火警,傷及掃墓民衆,嚴重者甚至會波及整座公墓範圍和鄰近民宅,不可不多加註意。請民衆切記「四不,二記得」要訣、注意用火安全,同時也提醒,田野引火燃燒等易致火災行爲,除依《空污法》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日連續處罰外,也會依消防法第14條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