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98%是人爲 放天燈、掃墓也釀災

秋天來臨,森林火災蠢動,林業署臺中分署30日表示,近期集結森林守護人員舉行防範森林火災座談會,針對森林火災熱點提出多項防範作爲。(林業署臺中分署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時序漸入深秋,毀滅森林的潛在危機因子-「森林火災」悄悄醞釀中,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30日表示,臺灣森林火災98%是人爲因素,爲防患未然,該分署近期集結森林守護人員舉行4場座談會,針對森林火災熱點提出多項作爲並達成共識,成爲公私部門合作先鋒助力。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近期集結森林守護人員,分別在雙崎、鞍馬山、麗陽、梨山工作站舉行4場防範森林火災座談會,針對森林火災熱點提出多項防範作爲。

座談會中達成共識,包括清明時期於沙鹿、清水地區辦理金紙集中焚燒,避免公墓火災影響周邊林地,同時運用高科技器材加強查緝棄置垃圾案件,減少燃燒垃圾引起森林火災情形。

另於中橫地區邀集臺電及工務段施工廠商辦理防範森林火災精準式宣導,避免因施工或用火不慎引起森林火災,梨山地區持續辦理廢棄枝條氣化發電系統使用,降低農墾不慎引火機率等。

林業署臺中分署指出,臺灣森林火災98%是人爲造成,自2018年至2023年10月,轄區內共發生55件森林火災,清水及沙鹿地區火災類型多爲「民俗祭儀用火不慎(天燈、掃墓等) 」及「圾垃燃燒不慎」;而中橫及梨山地區多爲「山區活動用火不慎(營火、炊煮、狼煙、打獵) 」、「農墾引火不慎」、「亂丟菸蒂引起」等原因。

林業臺中分署呼籲,避免人爲引火因素,就能有效降低森林火災發生機率,民衆于山林從事任何可能引起火星之行爲,請留心注意,如不慎失火燒燬他人森林,恐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