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時代來了!無人車輛掛試驗車牌 要繳交牌照稅

無人小巴。(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國際都在研究無人機、無人車,也將成爲全球一股潮流,去年立院通過《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交通部日前也發佈相關的子法規財政部近日發佈解釋令,如果無人載具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牌照,要比照一般車輛課徵牌照稅

立法院去年通過《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而交通部近期也公佈《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計劃牌照核發辦法草案》相關子法,未來像是GOOGLE無人車、無人觀光船、用在灑農藥上的無人機等都可陸續在臺測試

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也曾說,像是無人車等目前在歐美國家等已處於測試階段,創新條例能正式啓動臺灣可望走在亞洲前端,已有無人載具業者經濟部接觸,包括無人小巴士物流車、觀光船、無人機等。

據瞭解,首先試驗的車輛有可能爲小巴、大客車無人駕駛車輛,在特定的區域進行試驗,但是根據財政部認爲雖然是試驗牌照,但仍有使用道路,所以依據法規,無人駕駛車輛比照一般車輛要繳交牌照稅。牌照稅法第6條規定,大客車汽缸排放量500CC以下免徵,而500CC以上牌照稅額爲1080元;最高1萬20CC則是課徵1萬6200元的牌照稅。

先前交通部發布「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計劃牌照核發辦法」,對於覈准辦理創新實驗者,確定其申請相關牌照核發的規定,預計最快這兩個月就會有首張無人載具車牌。財政部解釋令發佈,若無人載具向監理機關申領的無人載具車輛「試驗牌照」,需依規定課徵牌照稅的生效日回溯自今年6月,也就是說無人載具一旦掛牌、測試,就要開始繳交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