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卡詐騙術再翻新「規避7天鑑賞期」 婦人被Call客強迫購買51萬保養品

中部大學生遭詐騙揹負「無卡分期」債務,類似的分期付款手法常用在街頭的強迫推銷中。不肖店家手法不斷精進,臺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豐原有家美容店透過攔客人推銷,爲規避「7天鑑賞期無條件退還」規定,改爲先找陌生客人小額消費、贈禮品,隔幾天再Call客人來店消費,消費找一不留意,可能就成冤大頭。

消保官表示,無卡分期的消費糾紛,還常發生在補習班推銷進修課程、購買套書或高價商品等,消費者在推銷人員的遊說下,簽下無卡分期的購買契約,事後才發現揹負數萬到數十萬元債務,轉而向消保官投訴。

臺中法制局統計去年下半年的美容消費糾紛,位在豐原廟東的怡豫公司被申訴15件最多。消保官呼籲,有婦人被店家通知上次還有未結帳商品,到店被強迫推銷購買,最後簽下無卡分期訂單,結果花了51萬買保養品,受害者投訴消保官,但目前仍尚未解決。

豐原陳姓婦人指出,最近逛廟東夜市,這家業者門口就有一名男子向母女倆推銷,一直邀進店內看看,整條街唯一有人推銷,來回都聚迫盯人,相當突兀。

法制局指出,美容業者另有手法,假藉通知消費者前次購買還有未領商品或贈品,等消費者到場後,多名服務人員採長達數小時的疲勞推銷,消費者同意購買1組商品,就是1瓶售價1.68萬元的精華液,但業者卻告知1組商品總數是12瓶精華液、而非1瓶,因此總價20餘萬元。

法制局表示,如果消費者無法一次支付價金,業者則會提供資融公司分期,催促消費者接受,多數消費者在業者態度強硬下會懷疑自己的記憶,因此勉強同意用資融公司分期付款方式履約。

再者,業者主張消費者非首次購買商品,不屬訪問交易、不適用「消保法」,沒有7日無條件解約,又稱其單純販售商品,不提供美容服務,因此無適用美容定型化契約。

李善植提醒消費者,業者結合資融公司辦理分期,金額沒有上限,後果更嚴重,消費者可能承擔龐大債務。消費者千萬不要因一時的疲勞轟炸,就簽下契約,如業者有強迫購買或不讓消費者離開,建議立即撥打110報警,事後如有爭議者,得向市府消保單位申訴。

無卡詐騙手法不段翻新,消保官提醒年輕人購物要留意。本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