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證明殺胞妹 陳佳富以毀損遺棄屍體罪移送

陳佳富目前只能以毀損遺棄屍體罪移送。

地方中心嘉義報導

全臺關注的嘉義醃頭顱案,被檢警列爲涉案嫌疑大的死者二哥陳佳富,18日上午移送嘉義地檢署,但因爲檢警目前還找不到關鍵證據無法以殺人罪移送,目前只能以毀損遺棄屍體罪移送。

陳佳富昨天清晨6時30分許被以嫌疑人身分,從新北市三重區拘提到嘉義縣警局,一直應訊至昨晚6時左右,他拒絕夜間訊問今天上午才繼續偵訊,上午11時移送嘉義地檢署復訊。移送時面對大批媒體追問,他只舉了舉上手銬雙手,不發一語。

嘉義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明哲表示,陳嫌除坦承爲死者投保多筆保險外,對於其他影像、通聯等相關跡證,都一概否認涉案。許明哲說,跡證顯示陳嫌涉有重嫌,但發現頭顱的地點命案第一現場,且死因還未釐清,僅能依毀損遺棄屍體罪嫌移送。

陳嫌母親大哥昨晚南下嘉義縣協助指認監視器的影像,對於三重警方所提供陳嫌於13日凌晨4時從住處提着大型黑色塑膠袋外出的影像,陳母指認就是兒子,至於嘉義的影像因有變裝,沒有提供指認。

許明哲指出,嫌犯棄置頭顱當天(13日),專案小組在嘉義縣公車上截錄到嫌疑人的影像。當天上午11時15分左右,嫌疑人在路邊招手上嘉義縣公車,並向司機詢問欲往水上車站,司機回答已過站,嫌疑人隨即下車往北方向走。另外,警方昨天也北上搜索陳嫌住處,但並無發現變裝的假髮等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