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部能源法正式實施,有何深意?國家能源局迴應
我國首部能源法正式實施,有何深意?國家能源局迴應→
1月1日,我國首部能源法正式施行。能源法集中規定了我國能源發展的大政方針、根本原則和重要制度,那麼這部國家法律對推動能源轉型有哪些制度設計和改革舉措?記者對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獨家專訪。
能源法首次將能源規劃確立爲一項法律制度。強調規劃對能源發展的引領、指導和規範作用,同時在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方面確立了一系列創新機制。要求建立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目標制度,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上升爲法律制度,強調優先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 萬勁鬆:要求建立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首次在法律層面規定實施綠色電力證書制度,鼓勵用戶優先使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機制,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和生活方式。明確了氫能的法律地位,鼓勵發展智能微電網、綜合能源服務等能源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能源法要求建設全國統一的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交易市場,支持各類經營主體公平參與能源領域競爭性業務,鼓勵、引導各類資金投入能源開發利用和科技創新。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 萬勁鬆:建立由供求關係、可持續發展等因素決定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加強需求側管理,通過完善階梯價格、分時價格引導用能行爲。要求推動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
此外,能源法創新設立能源產能儲備、礦產地儲備制度。首次在法律中明確企業社會責任儲備義務,保障極端情形下能源安全。(央視新聞客戶端)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