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拒付北流1.9億爭議款 蔣萬安下最後通牒

臺北市長蔣萬安(左起)5日出席市政總質詢,與副市長李四川、文化局長蔡詩萍及法務局長連堂凱回答市議員汪志冰有關臺北流行音樂中心爭議款問題,蔣萬安表示一個月內文化部如沒有迴應將會採取法律行動。 (鄭任南攝)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尚留1.9億爭議款未付,且每月增加80萬利息,北市府擬先代墊此款項止血。臺北市議員汪志冰痛批,工程因增項、延長等相關衍生費用本就是文化部該支付,現在卻要委辦的臺北市自付,根本是在耍流氓。臺北市長蔣萬安承諾,會再函文要求文化部支付本款項,若1個月內無迴應,不會排除以法律途徑處理。

汪志冰今於市政總質詢時以一則故事整理北流爭議始末指出,2010年時蔡小姐委由郝姓工頭於她的新家裝潢,並承攬設計、建造、原料採購等,工程期定爲10年,期間因變更設計及增項,預算由45萬提升爲60萬,且也獲得蔡小姐同意。2020完工後,因工程延期及款項增加等原因,還另需支付1.9萬元服務費,然而卻遭到原業主蔡小姐拒絕。

汪志冰說明,北流由文化部委託北市代辦,完工後北市文化局向文化部函文要求支付2.2億短絀經費,當時文化部迴文詢問是否已經過調解程序,並表示會再評估是否爭取經費,而爭議款經調解後減少爲1.9億元。

汪志冰詢問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工程因延期、增加項目等所衍生的費用是否應等到工程完工後才能結算,且是否應由文化部支付?她痛批,北市多次函文要求文化部付款,文化部卻擺爛耍流氓,儘管北市府8次函文文化部,更2次派人拜訪文化部長,文化部仍是拒付,裝睡的人當然叫不醒。

她更提到,北市教育文化委員會的議員本該看緊市民荷包,卻想要讓北市府代墊1.9億爭議款議案過關,就爲了想止血不付每月80萬的利息,此舉根本就是拿銀角換碎銀,更批評整起爭議案都有相關資料,委員會成員不先做好功課,還要求市府不能採取法律手段,閹割市府訴訟權。

汪志冰直言,若北市代墊1.9億元,一定無法向文化部要回來,蔣市府和文化部溝通應設最後底線,否則本案永遠無法結束。

李四川表示,因工程延期及增項等衍生的設計、監造、專案管理服務費等應由文化部負責。蔣萬安承諾,會再次函文向文化部索要工程款項,若1個月內文化部無迴應,會要求法務局啓動後續動作。

法務局長連堂凱說,北流爭議工程款經調解後具執行力,法務局內也已討論過若需採取訴訟途徑的相關法律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