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車牌案件增! 中彰投近8個月揪53件假車牌籲:勿以身試法
近來使用僞造車牌案件增加,中彰投地區近8個月已揪出53件僞造車牌,臺中區監理所21日更發現中彰投首例車行之車輛懸掛第二類試車牌是僞造的案例。(臺中區監理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近來使用僞造車牌案件增加,中彰投地區近8個月已揪出53件僞造車牌,臺中區監理所21日更發現中彰投首例車行之車輛懸掛第二類試車牌是僞造的案例。(臺中區監理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近來使用僞造車牌案件增加,中彰投地區近8個月已揪出53件僞造車牌,21日更發現中彰投首例車行車輛懸掛僞造的第二類試車牌案例;所長楊聰賢呼籲,使用僞造車牌將依《道交條例》處最高1萬800元罰款,另違反僞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勿以身試法。
臺中區監理所21日下午2時30分許,在車輛檢驗線查獲代辦業者開着1輛懸掛僞造的第二類試車牌車輛辦理重領號牌檢驗,工作人員察覺該車牌顏色過白且邊框明顯有差異,便請駕駛拆下車牌供查驗,發現疑似爲僞造車牌,立即通報臺中市警察局鳥日分局警員協助處理,警方到場即依規定進行偵辦並通知車行業者到案說明,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 條規定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據瞭解,第二類試車牌申請,每家車行近1年內買賣輛數達1至100臺可請領1面,101至600臺可請領2面,因中間落差大,有業者涉違規使用僞造車牌。臺中區監理所22日指出,臺中區監理所轄區包括臺中、彰化和南投,監理單位與警方自今年近8個月來已揪出53件僞造車牌,僞造案件相較去年明顯增加,多是規避違規或牌照被扣的民衆涉險購買僞造號牌,業者懸掛僞造第二類試車牌則是臺中區監理所首例。
楊聰賢說,第二類試車牌僅供車行於買賣試車時使用,如涉及製造、販售、使用僞造號牌行駛道路等情事,使用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錢,另製造、販售、使用者將違反《刑法》第212條僞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