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維股份前控股子公司枝江酒業被覈定應補繳稅款8500萬餘元

財聯社6月13日電,維維股份6月12日晚間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湖北枝江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轉發的國家稅務總局枝江市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分局《稅務事項通知書(覈定應納稅額通知)》,截至2024年6月4日,枝江酒業未按規定的申報期限對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費稅進行納稅申報,國家稅務總局枝江市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分局根據調查覈實結果,覈定枝江酒業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應納稅費共計8500.29萬元。根據公告,枝江酒業爲維維股份原控股子公司,2020年,維維股份將所持有的枝江酒業71%股權全部轉讓,2020年末,公司已不再將枝江酒業納入合併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