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盛期 保證金調高1.5倍

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威盛期貨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7月19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31日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爲調整前之保證金。

此外,將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