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同致期貨契約保證金調高

期交所110年2月3日調高同致期貨契約(OU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2倍。

期交所表示,此次調高是同致(3552)經櫃檯買賣中心於110年2月1日公佈爲處置有價證券(本次爲近30個營業日內第2次公佈,處置期間爲110年2月2日至110年2月24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同致期貨契約(OU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

期交所將自110年2月3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0年2月24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爲調整前的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