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省31元火車票吃貪污官司 臺鐵退休員工佯有優惠票當場被打臉
▲傅男已從臺鐵退休,卻企圖繼續享有員工優惠,從臺北搭火車到鶯歌站。(圖爲資料照/記者徐振洋、楊秉錞攝)
臺鐵一名已經退休的傅姓技術人員,企圖繼續享有員工搭火車通勤優惠,從臺北車站上車,準備搭到鶯歌站,半路就被巡車的列車長抓包沒買票,傅男還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瀆職等罪送辦。臺北地檢署調查傅男已不是公務員,不適用瀆職罪,且已當場補足31元票錢,屬詐欺未遂,26日以職權處分不起訴。
臺鐵員工每年有固定額度可享優惠價搭乘復興號、電聯車等車種,60多歲的傅姓前臺鐵技術人員,在2018年5月間,從臺北火車站進站,搭上電聯車,準備前往鶯歌站,路程中遇到巡車的列車長,傅男拿出早就失效的員工證,企圖矇混過關,但列車長當場質疑,即使員工優惠,也應有優惠憑證票,傅男因爲拿不出來,只好乖乖付錢補足這趟31元的火車票價。
檢察官調查傅男已從臺鐵退休多年,不屬於公務員,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被控涉犯瀆職罪部分,證據不足,至於涉嫌詐欺部分,也因爲被抓包當場認錯,且補足票額,屬於詐欺未遂,依職權不處分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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